华夏时报(chinatimes)记者金微 北京报道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实控人跑路事件波及众多投资者,托管银行也跟着躺枪。
今天(7月24日),有投资者到上海银行门口讨说法,投资者身穿白色衣服写着“严惩阜兴”、“人大代表朱一栋卷款350亿”等字样。其后,微信朋友圈关于“上海银行270亿理财基金,100万起购,血本无归”的消息不胫而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上海银行立即发表公告称,该信息为谣言,谣言所涉“理财基金”非该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非该行代为销售的理财产品。
本报记者了解到,维权者实为阜兴系私募投资者。而上海银行方面也表示,阜兴集团旗下三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该行只是上海多家托管银行之一。
上海阜兴实业集团实控人朱一栋跑路事件波及到旗下四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前有报道称,阜兴集团发布私募基金规模达270亿,但也有媒体引述其内部高管的说法,部分基金已经到期偿还,涉及资金估计180亿元左右。
上海银行公告称,前期,投资者已通过多种方式向监管机构、公安机关、行业协会等表达维权诉求。近日,投资者提出托管银行应履行“召开持有人大会”、“开展资产保全”等超出托管银行法定职责范围的诉求,我行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解释。公告称,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请参阅:《中银协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银行托管私募基金权责清晰依法依约不承担共同受托责任》。
本报记者注意到,关于阜兴系私募事件已引起基金业协会、中银协等关注。7月23日,中银协发布其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访谈称,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根据有关银行报告,银行作为私募基金的托管机构,已严格按照《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托管合同》约定,依法依约采取临时止付、冻结账户等措施,及时履行妥善保管基金财产等职责。”各银行在《托管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承诺与声明、权利与义务中,均明确银行对托管资产的托管,并非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银行不承担合伙企业投资风险。”
此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告,四家私募基金——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以来,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中断,严重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秩序,给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协会支持投资者以及托管银行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赋予的权利,依法采取基金财产保全、民事责任追究等维权措施。”
一名私募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私募基金层面,作为托管行的银行负责资金托管,基金的钱是首先从募集户转到托管户,托管银行根据托管协议和投资协议,将资金投资出去,基金发行都合法合规的,但现在的问题是老板把钱给挪用了,从有关方面表态来看,等于是把托管银行的责任撇开了。
资料显示:阜兴集团是一家集商业地产、资产管理、金融、稀有金属、健康医疗、贸易和文化传媒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集团,下属分(子)公司近 100 家,员工3800人。业务范围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宁波、杭州、青岛、长春为核心,辐射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深港区域。2017年集团资产管理总额超过 350 亿元,贸易总额突破 300 亿元。
今年六月,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阜兴集团”)实际控制人朱一栋的失联,百亿规模级别的阜兴集团面临失控,尤其是购买阜兴系私募的数千名投资者寝食难安。与近期频发的理财平台跑路事件最大的不同在于,此次爆发的风险来源于备案的私募基金,牵扯到各方机构,所以问题更为复杂。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巴曙松公开表示,如果私募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不宜将接管责任超出合同范围延伸到托管机构,因为这不仅和整个资管新规一直致力于破除资产管理行业的刚性兑付和软约束的政策导向相悖,也容易导致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更为合理的方式,应当是尽快组织原基金管理人团队人员继续履行管理人职责,并寻找合适的私募管理人接替原管理人;同时在必要时,由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牵头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做好资产保全、清算分配事宜。”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近期监管部门曾多次开会讨论阜兴系私募基金的处置,一度对托管银行的责任认定存在多种意见。有监管部门曾要求托管银行代理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责任,并穿透掌握私募基金的资金流向。也有监管部门提出,应当依法行事,按照法定责任确定托管银行的责任。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银行只托管钱,没有起到真正的托管作用,所以基金白白交了托管费,到出了事,才发现有无托管只是形式。托管涉及到金融交易,交割,钱和凭证都是重要关口,像欧盟实现新的托管法,重要层面在交割。“从我对海外的托管情况看,落实托管,在金融领域的托管是第三方的保障,是预防,如何才能保障,现在国内的银行托管有些玩托管的词,但做的并不是托管的事。当然,监管有要求托管,银行当然要赚这个钱,所以很事讲的好听,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每个人按自己的意愿来做,而不是真正起到流程和防范风险的作用。金融好的时候,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金融风险集中暴露时问题就多了,最终还是要把制度落实到位。”(编辑: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