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思想道德的提升,帮工在我国大量存在。但是由于立法的滞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未对帮工作出任何规定,这也使得其处于法律真空地带,不利于对帮工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结合这些条件来看,法律在线咨询依然能够让我们看到很好的发展,为整个市场带来鲜活的生命力。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帮工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首先明确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最后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如此规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范,使得帮工人致害、受害都得到了完善地解决,既保护了帮工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其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