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与销售工作不同,企业经营者管理财税问题的最大难点,就是不知道如何管控,做得好不好、能不能更好,无法给予正确的评价。这个难点的实质就在于外行难以评价内行的工作。
就目前来说,每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账务进行审计,是评价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会计师事务的审计,是一种严格的法定评价工作,其重点评估的并非会计工作是否做得好,而是会计结论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由于目的性不同,审计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会计工作进行评估,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完善的结论。我建议企业除年度审计之外,还应进行专业的涉税工作评估,从咨询的角度看就是“税务风险诊断”。大型集团可以建立专业的税务专家组,对全集团成员的涉税工作进行评估;
一般企业则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但目前进行这类诊断的专业机构还不多。这类诊断由于是对企业真实涉税状态的诊断,所以应首选财税咨询公司。如果无法选择合适的财税咨询公司,也可以选择异地的税务师事务所。
专业的诊断评估,在帮助公司把握会计人员涉税工作成果的同时,也可以提升公司的涉税能力,展现公司会计人员的绩效和价值,让财税工作不再成为一个绩效失控的部门。
涉税内控:从涉税角度把握内控是内控完善的第一步。税务不是会计一个部门的事,当然更不是某会计人员一个岗位的事,必须建立起一个整体的“体系”,以整个企业之力应对外部的税务压力。这个整合全公司能力的过程,就是涉税内控的过程。
千斤重担人人挑:涉税内控体系,就是把税务工作从“会计的工作”变为“公司的工作”。举个例子来体会一下。公司有一笔业务,正常价格为100万元,实际价格为40万元,甚至低于成本,税务机关很有可能认定为“价格偏低”从而进行调整,要求按正常售价补税。如果是销售商品,则增值税要补10多万元,企业所得税要补12万多元,合计补税风险约22万元。
按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对此调整补税时,第一步是认定“价格偏低”,这可以从其四折的幅度以及低于成本价来判定。第二步是认定“无正当理由”,这需要企业提供其价格偏低的“正当理由”,如果无法提供或提供的理由不被认可,税务机关就可以要求补税了。
那么,对低价销售的企业而言,如何提供“正当理由”呢?一般而言,企业都有自己的价格管理制度,成文的或者不成文的。当企业以低价销售时,业务部都会按价格管理制度逐级上报,像四折这么低的折扣,决定权很可能会在公司副总经理甚至总经理手上。当业务人员向公司领导申请低折扣时,必有其理由,包括公司战略意图、客户的重要性、市场重大事件、行情的巨变、竞争对手的打压、总体营销规划等,副总经理据以做出折扣决定的理由,其实也就是会计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正当理由”。
但这些价值22万元利润的“正当理由”,很多时候并不能被会计掌握,会计至多知道“领导已经批准了”。在很多企业,批准的理由并没有形成文字并保留,以后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时,会计如何来编造这些东西呢?
公司的价格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一定金额或折扣之下,其低价销售的理由必须形成“书面理由”及可追溯的审批证据,这个证据可以从市场营销的专业角度对低价格进行合理性证明,从而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抗税务机关核定的能力。
如果没有一整套可实行的价格管理制度,没有形成可查阅的相关审批资料,全凭会计一张嘴,是无法对抗税务人员核定权的。因为会计与税务人员在市场定价方面,都没有专业的权威能力。同时,举证责任在企业、判断权力在税务,所以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
体系化的抗税务风险,本质上是将税务风险分散到公司其他部门,通过其他部门的专业性来对抗税务机关的核定权。由于价格合理性来自于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并且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保留,所以会计仅仅成为一个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中介”,实际上是让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去对抗税务人员的核定权力,这就把税务压力分解到了整个企业之中。
以上,就是税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基本原理。所以,企业的税务安全必须建立在整体的体系之上,不同的部门从其专业的角度为财务部门提供涉税的基础,而财务部门不能进行越权的判断,而应该成为一个指挥者、一个中枢,整合全公司的力量,去应对税务机关的征管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