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国的网络广告行业来说,这很正常,”曾经北京亿玛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创始人柯细兴说“它们已经进入一个细分、专注的阶段,这次集体ipo标志着
它们进入市场成熟期,而中国市场还仅仅处于出生阶段。”
“出生阶段”的特色是,传统媒体的广告规模大于网络媒体,而网络媒体上品牌广告的份额要远远多于其他形式的广告投放。据统计,2009年中国广告市场总规模已经突破5000亿,其中网络广告仅为200亿左右,而在这200亿中,来自大公司的品牌广告又占了半壁江山;反观美国,不仅总量大,而且网络广告市场的格局也非常多元。一位业内人士说,这几家企业的共同特点就是抓住的广告主是中小企业,或者下游的合作伙伴是中小网站,“所在市场相当聚焦和细分”。
亿玛在2004年创立之初,想做的是两件事:一个是3g时代的无线增值
服务商,一个是基于效果付费的网站联网。但随着当年国家对sp监管力度的加
大,从2006年开始,就放弃了3g梦想,把所有精力都放到了网络广告分销商这个角色上来。
网络广告是互联网企业主要营收手段之一,互联网离不开广告,广告依赖于互联网。现今互联网的信息可以传播到全球各传播速度是唯今最快的信息分享媒介,且网络广告内容从粗放型的无差别轰炸演化到精细化的私人订制,随着网络广告的多年发展,也经过了数次的洗礼已经慢慢的走向成熟。